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4日讯(记者 周锡银 杨永敏) 省物价局日前明确了我省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受益对象及租金、价格管理办法。
记者另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福州市已完成《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的起草及《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已正式提请市政府审议。这些新办法出台后,今年福州保障房的配租配售将启动。
【政策速递】
廉租房租金政府定价
受益对象: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管理: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和调整租金标准要与当地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据了解,2011年福州市廉租房申请人,要求有本地户口,在本市工作、居住;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但2012年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尚未公布。
公租房租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受益对象: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价格管理: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制定和调整租金,应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或不同区域、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公租房租金监管,及时掌握公租房成本和租金变动情况。
根据我省不久前出台的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有两套测算方案,一是市场租金比例法,二是成本租金法。
根据市场租金比例法,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住房市场租金50%~70%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所在地市、县政府确定;而根据成本租金法,公租房的成本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建筑物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等因素构成。
经适房价格政府指导价
受益对象: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管理:经适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销售价格由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确定经适房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其中对专业性强、费用弹性大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等费用,可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审核把关。
据了解,2011年福州市经适房申请人,要求具有本市户口,并在本市工作、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从此前的3.8万元调至4.5万元以下。但2012年的申请门槛尚未公布。
限价房价格政府指导价
受益对象:主要面向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管理:限价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销售价格应在综合考虑土地取得费用、建设及管理成本、税金和合理利润基础上,参考周边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前已明确限价房销售价的,其实际销售价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确定的销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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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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