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每年拨款300万资助贫困生
本报讯 (林密) 近日,福安市出台《福安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规定每年由市财政出资30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分两类,一是参加当年高考被本科、专科、高职等院校录取的福安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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