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
“创新十条”强化“五个主体”
积极推动企业进行开放式创新、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全系统创新、重视鼓励企业的微创新……这份由泉州市政府研究制定的总结推广“安踏经验”,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意见,简称“创新十条”,表明该市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推动,从全市宏观政策层面进入了企业微观运作领域,在国内也并不多见。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先后出台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研究制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三年行动”,从加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当前,全市民营经济正处在转变提升的重要关口,政府既要在企业后头推波助澜,又要在企业前面因势利导。”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说,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科技创新路径会有不同选择。帮助民企突破“成长烦恼”,要发挥泉州政企互动的优良传统,变“政策推动”为“路径指引”,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便利化、人性化、精细化服务。
泉州市科技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十多次调研后发现不少问题:全市企业创新意识仍不强,重规模扩大轻科技含量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少、研发投入偏低,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人才集聚度低,具备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严重短缺……
“除安踏外,还有恒安、凤竹、海天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它们无一例外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坚持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研发与品牌、营销模式创新并重,建立一个从产品研发到市场应用的创新体系,最大限度体现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泉州市科技局局长颜志煌说。
颜志煌认为,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更是泉州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主体。“创新十条”从推动企业开放式创新,到供应链整体创新等进行部署,旨在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创新成果转化、研发投入、人才集聚、研发机构建设等“五个主体”上下工夫,以有效应对、突破和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提升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更多企业重视和持续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