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这个报告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例如,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工程施工,造成文物损毁消失;有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时对文物过度利用,甚至为建设旅游景区而损坏文物。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一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这个报告当中反映出来的目前我国文物保护中的种种问题,不禁让我们沉思,尤其“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更教人扼腕叹息。这一惊人的结论,尽管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数字,但我们却可以想象得出,那一处处古村落、那一幢幢古建筑、那一个个古遗迹,是怎样在巨大的推土机下灰飞烟灭,被永久埋葬的。
“巨大的推土机”——这难道不是一种力量的隐喻?这种力量,往往是打着所谓“文化建设”的旗号而主导的文化非理性行为,它是没有历史和文化作为核心思维的弃“旧”图“新”,它的逻辑是只看到了所谓快速发展、大兴土木的短期利益,是那些无知无识者为了追求所谓“政绩”的意志冲动。
我们知道,在文物保护方面,欧洲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大量文物丧失,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觉醒得比较早。欧洲上世纪40年代迄今已签订了多项国际公约,联合国也设立了教科文组织遗产委员会,对文物的保护做出一系列原则性的规范,有力地推动了世界范围的文物保护工作。比较起来,我们的文物意识觉醒得比较晚,但是目睹了“文革”的破坏,随着改革开放,大家的文物意识也开始觉醒,这主要标志就是1985年我国加入了“巴黎公约”,并于1987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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