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救命钱可申请垫付"续 直辖区首笔救助金拨付
http://wmf.fjsen.com 2012-08-16 16:07 苏演卿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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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16日讯(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陈毅 至铭康超)近日,漳州市龙文区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受害者郑某的家属经过申请、审核等一系列程序,获得漳州市财政部门拨付的数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成为漳州市直辖区首位得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的交通事故困难当事人。
今年初,漳州市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漳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明确了在芗城、龙文、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这三个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导报今年2月22日曾报道)。
据龙文交警介绍,6月3日4时56分,沈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载乘客郑某,途经龙文区郭坑大桥北下桥路段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致使乘客郑某身受重伤。因该交通事故发生在较偏僻路段,事故当事人未能提供任何肇事逃逸车辆的有效信息,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所获线索甚少,经办案民警多方调查,至今仍未侦破。
而郑某在医院抢救治疗了7天后,于6月10日不幸离世。在治疗期间,郑某家人花光了家中的积蓄,无力再为郑某料理后事。
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民警及时将《漳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郑某家属作了详细的介绍。随后,郑某家属在办案民警的帮助下,完成了一系列救助金申请材料的填报和递交,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把关、核实郑某的情况符合有关条件后,郑某的家属最终领取到了包括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在内的救助金,使得郑某能够入土为安。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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