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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无权扣留对善心的馈赠
http://wmf.fjsen.com 2012-08-10 15:51  佘宗明 来源:中国文明网武汉站    我来说两句

7·21北京暴雨夜,152名农民工救出上百名被困游客,每人获得慈善家、媒体的数千元奖励。但钱发下后被工地收回,连发放的新毛巾也被没收。工地称此举是为留人,月底将发放。一名工人未交钱被辞退。随后,北京市政府官方微博表态:如查属实,将对克扣捐款的企业处理。(8月9日 《京华时报》)

150余名农民工在对受灾者的搀扶救助中,他们挺出朴素刚直的脊梁,也拓宽着社会的道德厚度。公众赞许、慈善家捐赠,是基于其义举的现实回馈,意在将爱心的薪火传递。

慈善家、媒体向他们捐赠,是一种善意激励。数千元奖励,就像救人的农民工说的:“救人不是为了钱,但有了这笔钱,那是社会的认可”;从物质层面讲,这数千元捐赠也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境遇。

从法理归属上,数千元奖励和毛巾等定向捐赠,应属于农民工们的私有物产。在赠与契约中,既然慈善家等主动捐赠,工人们也拿到捐款,那物产让渡便有了法律保障,任何人都无权扣压、剥夺。

工地辩称,扣留捐款是为留人,会迟点再发。殊不知,单方面实施的“扣留”,本来就是侵犯私权之举。即便要扣留,前提也应是工人自愿,毕竟,他们对所获捐款有充分的自主权。拿属于工人的钱来捆绑他们的来去自由,违背了法规。对“不服从者”直接辞退了之,更是对权利的野蛮蚕食。

在舆论聚焦下,这起农民工维权,或能换来不算太差的结局。只是,个案的解决,难以改变农民工的弱者宿命。企业扣留他们的应得捐款,无非是延续了劳资博弈中强势者的一贯傲慢:当企业欠薪早已成了“媒体曝”中的常客,你能说,扣留捐款仅是小概率事件?

谁也无权掠夺、扣留对善心的馈赠,当然,比这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工群体跳出权利洼地。毕竟,在弱者叙事里,“被蚕食”总是浓墨重彩的一章。(佘宗明)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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