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7日讯 广受各界关注的广州拟上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事,近日有了明确说法。广州市人社局及其下属的广州市医保局表示,2012年9月开始的新居民医保年度将继续执行现行居民医保政策,参保人继续按现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广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将不上涨。
广州此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面对去年医保基金一年亏空近2亿元的现状,广州出台征求意见稿,拟从今年9月起将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提高50%—108%。有关部门还称,在广州现有的经济水平下,90%以上的居民可以承受调整后的缴费标准。意见稿一经公布,即遭到当地市民的反对,媒体几乎与市民站在一起,给予“一边倒”的报道。结果是,前后不到半个月,官方的态度由“90%可承受”转为紧急叫停。
近年来,人们通过媒体的报道可以发现,在较短的时间内,政府决策发生戏剧性变化的事情不少。这给我们带来一个困惑:为何媒体的介入,常常会让行政决策结果变得如此前后迥异?
在一些地方,由媒体率先造势,形成一定的社会反响,相关部门随后雷厉风行地解决问题,几乎成为近年来热点事件发展的基本程序。就以广州这件事来说,在舆论对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等群体的一致支持下,对有关部门的一致批评下,广州市政府紧急叫停上涨新政,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当地政府善纳民意的举动。然而,出台政策前的“90%居民可承受”的结论,与叫停政策给出的理由——“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由政府给予补贴”,明显是矛盾的。也就是说,不管参保对象是否承担得起,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都不应当上涨相关费用。《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就是说,居民医保作为一项福利、救济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出现资金缺口应当依法由政府兜底和补贴,而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才放弃让参保人多负担的举措。
从近年来发生的政府决策戏剧性变化中,我们不难看出,确保政府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行政职权,关键不在于媒体和公众的态度,而首先要为行政权立规矩、严监管,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使行政决策只服从法律、科学和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因外界舆论影响而左右摇摆。换言之,如果没有为行政权立好规矩、落实监管,实现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叫停上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行为,只能是个案的、暂时的和表面的;一有机会,违法违规行使行政权的事还会发生。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