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论坛〕
三明市委文明办主任 刘闽华:
瞄目标 夯基础 抓重点
全力推进三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3月份,三明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吹响了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角。对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明市委书记黄琪玉同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全力创建,要软硬联动、建管结合,要群策群力、共促共为,要进一步强化创城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市委文明办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使各个部门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形成强劲的工作合力,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开展的基本保障。结合三明市创城工作实际,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瞄准一个目标
要紧紧围绕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目标,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以“三明三创三促”为抓手,着力在养成文明习惯、推进文明服务、提高文明素质、加强文明管理上下功夫,全面实施《三明市“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三明市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按照“软硬联动、合力共创,建管结合、典型带动,重在内涵、全面提升”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对照全省、全国测评内容、标准和方法,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工作,在宣传发动、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要夯实三个基础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三个基础性工作:
一要落实创城长效机制。点评机制是厦门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宝贵经验。文明办一定要通过市领导开会点评、实地点评,两区交叉点评,相关市直部门和行业系统点评等方式,针对实际存在问题,对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食品餐饮、文化市场、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等方面开展点评,第一时间发现并落实整改。运用督查推动机制,由市创城指挥部督查组、效能督查组、市文明办督查组、志愿者暗访组、两区督查组深入实地督查创城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跟踪督办到位。运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实施《三明市创城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三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办法》,对创建主体实施动态记分管理,对创建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一步加强指导,根据创建实际采取点名批评、黄牌警告和降级、摘牌等措施,有效解决“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问题,扎实提升文明创建整体水平。
二要落实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单位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中坚力量。要按照中央文明办要求,加强文明单位 “五个一”建设,即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一牌: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一传播: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一公益:热心支持公益事业,向全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赠。建立文明单位参与创城机制,组织动员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认真开展“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文明交通教育实践、创城公益宣传、创城志愿服务、文明市民教育等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创城工作,落实社会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创城落实情况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或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负分;届期内累计负分20分以上的,取消该单位原有级别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参评资格,降级参评。进一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下达参赛行业创建责任书,确定示范点,开展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着力提升行业基层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行业服务更加便民惠民,实现优质服务常态、长效,树立行业满意形象。
三要落实文明社区共建。文明社区创建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发挥共建片区优势,完善社区精神文明共建联创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创建积极性。加强社区共建理事会建设,开展优秀理事长单位评选活动,把参与社区共建成效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考评内容,促进社区共建制度落到实处。在驻区单位中开展“六个一”共建活动,即:结对一个贫困家庭、设置一块户外公益广告、认领一个路口或公交站点、举办一系列文明市民教育活动、配合社区每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巡查,承办一件办实事项目,逐一督查抓好落实。组织“六进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参赛行业围绕 “共建共享幸福三明”主题,发挥职能、人才、信息、资金、技术等优势,主动把服务重心下沉到社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为民利民惠民服务。
第三,要抓住四个重点
一要大力整改提升不达标项目。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认真抓好我市尚未达标的基础建设、社会事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信用体系建设、道德实践、人际关系、创建工作氛围等27项测评内容的整改提升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和序时进度,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对照全省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和实地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督导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认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牵头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五小”行业、文化市场等五个专项整治活动,提升创城水平和质量。今、明两年,在全面开展创城工作中,要注意对准全国文明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对准存在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具体落实。
二要持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围绕“满意在三明”主题实践,逐层深入推进学雷锋活动,在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在学校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实践活动,在社区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在企业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以酒店、餐馆等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评选一批“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市、县、区、街道(乡镇)和各级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尤其要抓好“志愿服务进社区”和文明单位创建“文明交通示范站点”、“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工作,建立社区(小区)志愿服务站,动员更多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三要深入开展道德文化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设立“道德讲堂”,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积极培育和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运用新闻媒体、网站、“好人课堂”、“好人一条街”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完善“身边好人”工作帮扶机制,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组织“端午千人包粽子”、“邻里节”、龙舟竞渡等群众性文体、民俗活动。深化文明市民教育,运用文明市民学校网络,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抓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重点抓好“两查”(行业自查,社会各界人士“外查”)、“两评”(评方案、评结果),将整治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童心向党”主题歌咏展演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心理疏导等“青少年受益、家长欢迎”的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
四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开辟“创建文明城,满意在三明”、“创城一日行”专栏和曝光台等重点宣传栏目,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工作,精心设计主题突出、内容新颖的公益广告作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持续开展“创城一日行”活动,陆续推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共建联创、行业先进、文明墟场等系列先进典型,对创城工作出色的文明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创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曝光,进一步调动市民参与创城的积极性,提高创城认知度和满意度。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语集》,在主要道路、路口地段、公共场所、建设工地围墙,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窗口单位、学校、社区等加大宣传,抓住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有利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