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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深入开展“打假证”行动 使用假证同样违法
http://wmf.fjsen.com 2012-08-03 08:46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1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预防假证违法犯罪,根据公安部“打假证,建诚信”专项工作部署,福州市警方今日起深入开展“打假证”专项行动。

据统计,7月下旬以来,全市已出动警力216人次,查处散发小广告卡片等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1人,其中刑拘4人。

当街发放小广告被拘留

7月1日晚,东街派出所民警巡查途经五一北路时,抓获发放小广告卡片的违法人员刘某和诸某,2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7月17日8时许,五凤派出所民警在福飞路江厝路口,发现有中年男子拦截过往车辆,发放代开发票内容的广告卡片。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依法对对其行政拘留并收缴非法所得。

警方表示,8月起,福州市公安机关将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张贴小广告情况,摸排制销假证(章)窝点。警方呼吁群众积极举报制销假证(章)等违法信息,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环境。

使用假证同样是违法行为

警方表示,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购买、使用假证件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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