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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见义勇为是项社会系统工程
http://wmf.fjsen.com 2012-08-02 10:41  吴学安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可以说,鼓励、倡导见义勇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多方参与,下大力气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作为奖励性、鼓励性的立法,在提升公民权利和公民意识的同时,更要形成法律的指引功能,弘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另一方面,需要立法提高对见义勇为者人身、财产利益受损的奖励和补偿标准,至少不低于工伤损害赔偿、意外伤害赔偿的标准,才能真正起到鼓励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无论是上海市、深圳市的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还是宁夏、湖北等省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地方性法规,都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力度,细化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增加对栽赃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惩处规定。此次,民政部、卫生部在优先治疗、减免费用方面给予见义勇为者制度安排,对于这些群众最关注的奖励和保障措施规定,无疑能极大地化解见义勇为者扶危济困时可能存在的“后顾之忧”。可以说,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一种褒扬,更是对建设诚信社会的一种引领。吴学安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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