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探索规律,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志愿服务在各领域各层面都有其相应的特点和规律,既要遵循客观规律,又要善于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不断有新的突破、新的建树。
首先,要推动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与“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是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灵魂和基础。这种思想理念与人类生存发展、社会进步是同向的。普及志愿精神和志愿理念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站在志愿服务长远发展的高度来弘扬和普及,努力把将志愿服务精神和理念内化为公众自觉参与的内在动力、内在追求和内在选择。
其次,要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建设上新台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研究志愿服务事业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学习中央刚刚下发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要思考各项工作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好。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如果不研究测评体系,工作一定做不好。要把实际工作与落实测评体系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要做好“自选动作”,善于创新创造。只有这样,志愿服务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才能够更加规范有序的进行。
第三,要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壮大。学雷锋常态化就是不能“三月来了四月走”。抓文明创建最重要就是让文明成为每个人、每个组织、每个单位的生活工作的组成部分。志愿服务就是在群众需要的地方,在社会需要的地方都要有志愿者的身影出现。要积极鼓励、扶持、引导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健康发展,通过建立志愿者协会这个平台,将这些组织纳入到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中来,形成开放包容、平等参与、互动协作、民主决策的管理模式,让志愿者在这个平台上充分发挥,让基层志愿服务组织更加社会化、更加具有活力,真正发育壮大。
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志愿服务工作,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福建精神,以实际成效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本文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同志4月28日在福建省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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