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深化8项举措推进福州创建新一届文明城市
文明风7月26日讯 为持续深化省市共建工作,省直文明办深化8项举措,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推进福州市新一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1、广泛开展“公共生活好习惯”思想道德促进行动。突出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卫生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道德讲堂、评选表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公共文明好习惯”、志愿服务标兵等活动。
2、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重点在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领域进行,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向面上延伸。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各单位要加强道德教育,进行自查自纠。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教育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定期巡查。发挥道德评议在纠正诚信缺失、公德失范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好典型,推广好经验。切实加强管理,纠正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现象。
3、共同提升省会城市文化品位。以践行福建精神为导向,推动弘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塑造,支持打造三坊七巷、昙石山、船政、寿山石及民间民俗等“闽都文化”品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爱国歌曲大家唱”、“激情广场大家唱”等活动,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导向性强、特色突出的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凸显省会城市文明形象。
4、扎实推进共建文明社区工作。省直已建立共建的单位要继续与社区开展活动,落实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廉政文化“七进社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共建社区解决问题。深化文明单位与城镇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活动。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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