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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不足月早产女婴遭割喉遗弃 伤口8厘米(图)

2012-07-26 09:10   来源:东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宝琴 我来说两句   我来说两句
    7月23日,在鞍山市一处垃圾箱里,发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该女婴的喉咙上有一道长约8厘米、深达喉管的刀口

  图为当地户居民指认翻出孩子的垃圾桶。垃圾桶旁积着雨后的污水,一个装手纸的塑料袋扔在污水里,那就是孩子曾经的“容身之所”。装胎盘的黑袋子流出血水,落满苍蝇。

  或因无奈但为什么要伤害?

  在病房门前的桌子上,堆满了热心人送来的奶粉、尿不湿等慰问品,这一天,来看望孩子的鞍山市民络绎不绝。儿外科主任吴萍隔一段时间,就过来看看孩子。新生儿病房要保证无菌,仅仅一上午,病房准备的鞋套就用光了。再来,护士们都客气地劝退,毕竟,孩子的健康最重要。

  在孩子的病情初步稳定后,人们开始关注,到底是谁伤害了这个刚刚出生的无辜女婴。

  事发地在齐矿社区,位于鞍山齐大山矿附近,楼房多为二三十年前建的老楼。除了部分老居民外,很多是外来人口。事发后,齐矿社区组织力量进行摸排,针对的主要是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

  程静说:“我们遇到弃婴,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捡到弃婴,都是穿戴得好好的,包裹里还有孩子的出生年月日。但是像这样,还是第一次。你不养,社会有办法养,可是你不能因为不想抚养孩子,就伤害她啊。”

  无一例外,居民们对弃婴、割喉的行为深恶痛绝。

  据记者了解,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案件调查,黄老汉等人已经配合警方做了笔录。遗憾的是,事发地周围的监控摄像头出了问题,让案件侦破平添了许多难度。

  执业律师谭德明认为,遗弃女婴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遗弃罪。鞍山割喉女婴事件,即使不考虑遗弃问题,如果伤口确实是孩子父母或亲属所为,事实上就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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