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提高对民办养老机构补贴 每张床位最高补万元
http://wmf.fjsen.com 2012-07-25 08:33 黄智敏 李明辉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不同条件补贴标准有区别
新的补贴标准拟规定,对用房自建(含通过购买、新建、改建并拥有房屋合法自有产权),提供社会老年人养老的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的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床位建设补贴,每张床位补贴10000元;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房属租用(含公建民营承包的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核定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床位建设补贴5000元,分五年拨付,即每个床位每年补贴1000元。
此外还有床位运营补贴、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和特定服务对象补贴。特定服务对象指的是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及低保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或重大疾病而突然致贫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民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上述老人,原由财政渠道发放给上述人员的各类补助经费可转入收养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其费用不足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医疗部分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给予补贴。按全护理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半护理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自理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0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给接收入住的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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