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也需要阳光
http://wmf.fjsen.com 2012-07-19 16:43 马跃峰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公示财产的真实性难以核实。有的干部提拔时“冰清玉洁”,一旦东窗事发,却能查出大量不明财产。从现有的制度设计看,干部每年都要申报财产,为何贪腐者能瞒报收入来源而不被发现?回到淮安的方案,看似把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五类财产情况“一网打尽”,但要厘清这些财产谈何容易?单就房产来说,由于城市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外地房产无法查询。
公布财产还遭到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纵使是合法收入,一些干部也怕“广而告之”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担心个人和家庭隐私曝光。而那些“心中有鬼”的官员,当然要想方设法隐匿、转移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
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民众对官员财产公开抱有很高期待。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落实,是防止干部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淮安的改革刚起步,但其勇气仍值得鼓掌。相对于一些地方“噤若寒蝉”、“雷声大雨点小”,淮安在制度设计上向前迈了一步。
公职人员申报并公布家庭财产的法律,被认为是“阳光法案”。“阳光法案”本身也需要阳光,需要决策者对公示内容真实性、公开范围、保障信息安全等进行制度设计,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监管、金融实名审查等信息统计体系,当然,更需要群众共同参与监督。(马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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