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也需要阳光
http://wmf.fjsen.com 2012-07-19 16:43 马跃峰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各地公示对象、内容、方式的变化,恰恰说明财产公示涉及面广、压力大,宜于渐进式探索,并在关键领域突破
从民意期待到官方声音,再到一个个“炫富门”的接力推动,官员财产公开的政策方向已经足够清晰,然而操作上的制度推进仍面临阻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苏淮安提出拟任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值得关注。
细看淮安试点,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比起第一个“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淮安公示对象范围较大,从县(处)级及享有职权的干部扩至乡(科)级干部——但公示仅限于内网,不及前者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大;与浙江慈溪相比,淮安的财产公示增加了问责条款,对拒绝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不予提拔,但公示内容没有慈溪广泛,比如公示没有涉及在职、调任、离任、退休等情况。
对于一项改革,看到它的缺陷,努力拾遗补缺,是正确、理性的选择。如果一味苛责求全,抱着急迫心态,可能打击改革者的积极性。更何况,各地公示对象、内容、方式的变化,恰恰说明财产公示涉及面广、压力大,宜于渐进式探索,并在关键领域突破。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取得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此后,世界许多国家借鉴这种做法反腐倡廉。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议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历经20多年,虽在不断探索,但总体进展缓慢。公布官员财产究竟难在何处?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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