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国航官网出现故障,个别国际航线票价显示为"0"元,许多网友抢购并成功出票。12日,国航客服官方微博称0元机票有效。但部分网友称被承认的是当时就出票的极少数人,大多数人付款没出票的依旧不能出票,指责国航区别对待。(7月13日《新京报》)
在电子商务和计算机操作时代,售票、销售系统发生故障其实是常有的事,以及由于工作人员自身失误,导致商品价格标低等事故也时有发生。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事故发生之后,商家是如何处理这样的失误,是只想着自身的经济利益,还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独自承担责任,为失误买单,国航承认0元机票有效无疑给中国的企业上了很好的一课,也上了一堂非常漂亮、非常成功的危机公关课。
毋庸置疑,卖出的机票只要0元,远远低于成本价,显然是商家的失误,而非故意行为,当然造成事故的责任在于企业自身,与消费者无关,这一点相信所有人都十分清楚。然而,面对如此重大失误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国航没有像一些网购网站那样,拒不承认已经卖出去的东西,而是独自承担因为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公开承认0元机票有效,让已经购买到0元机票的乘客吃下了定心丸。
然而,国航承认0元机票有效,企业一时之间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但是同时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形象,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让消费者觉得企业诚信可靠,无形之中其实就是以实际行动、以小代价打了一场免费的广告,而且是口碑式广告,效果远好于在媒体上发布真广告。相反,如果国航一口咬定是系统失误,宣布之前销售的0元机票无效,也许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减轻一些经济损失,但是由此也就失信于消费者,必然会招致全社会的批评和消费者的不满,结果将败坏企业的社会形象,不利于吸引顾客。换言之,国航承认0元机票有效,实质上以损失小利益而赢得大诚信,是以遭受一定损失的方式在稳定消费者、拉动客源,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事实上从法律和责任角度说,企业就应当像国航一样,承认意外制造的"跳楼价"。一方面纵然"跳楼价"并非商家本意,但是造成事故的责任在于商家自身,是商家自己的失误所致,从情理上讲,责任就应当由商家独自承担,不应该让消费者去承担。另一方面从合同法角度说,既然消费者已经掏钱买了票,而且票据已经打出来了,就说明事实合同已经成立,已经生效,这样的购票合同属于合法合同,那么双方就应当无条件遵守和执行合法的合同,国航就应当承认这份合法生效的合同,而是拒不承认之前的有效合同。(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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