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考核1次
每半年综合考核1次
福州市将建立公务员岗位月考核制度,每半年综合考核一次。
月考核以考绩为主,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工作表现,对照岗位量化评分标准,确定月考核得分。对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由被考核人每月填写一次工作记录,分管领导点评后,由分管领导和单位考核组审核评定。对内设机构除负责人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由被考核人每月填写一次月工作记录表,内设机构负责人点评后,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考核组审核评定。
半年综合考核以月考核为依据,根据半年内月考核平均得分值,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确定等次。
年度考核还须民主测评和领导评价
公务员年度考核以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由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领导班子评价三个部分组成。年度考核等次按照《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1号)核定。
将年度内两次半年综合考核的平均值作为平时考核分。平时考核分是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半年综合考核应有至少一次优秀等次且没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民主测评是民主考核的重要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征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众意见,提高考核工作透明度。各单位可将参加民主测评的对象扩大到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等。原则上领导班子评价分和民主测评分分别占年度考核总分的20%和30%。
各单位的半年综合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半年综合考核分别于每年7月上旬和次年1月上旬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次年1月下旬完成。
考核结果影响
岗位调整晋职晋级
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学习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据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记三等功,在同等级别的公务员晋升时优先考虑。
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排名靠后且考核评分明显偏低的公务员,要进行素质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公务员,将予以诫勉谈话,并限期改进。对经教育和培训确实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将予以调换工作岗位。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给予降职或降级。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
《意见》要求各单位把公务员岗位考核作为治理庸、懒、散的重要手段,结合公务员岗位考核,健全相应的失职追究、贡献奖励等管理制度。公务员岗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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