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 “3年有效解决、5年大幅提高”,令人振奋和期待。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个食品安全的时间表是中央政府对民众作出的承诺,也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行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群众吃得饱的问题,我们也一定能够解决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安全问题。
新疆文明网推出辛文明系列评论《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必须提升企业诚信度》、《保障食品安全社会公众责无旁贷》,围绕提高监管力度、企业诚信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等问题进行探讨。重建食品行业的商业伦理和信用体系,提高道德水准是前提 ,下重拳加强监管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通过政府监管引导全社会的守信热忱,通过行业自律推进和完善企业的诚信建设,通过民众参与共同维护个人诚信建设。如此,食品安全问题自然就会逐步得到解决。
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最近,媒体曝山东烟台红富士苹果套农药袋长大,再次冲击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一时间各地消费者闻“果”色变。然而,随着更多媒体的深入调查,“套袋苹果”并非那么可怕。恰恰相反,套袋技术是提高苹果质量与产量的关键环节,套袋可以保护果实、减少病虫害,生产出来的果实外表光滑、着色均匀,更重要的是果袋可以隔绝苹果与农药的直接接触,把农药残留降到最低程度。
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此进行了诸多反思。有的认为媒体的不实报道是“药袋苹果”事件的始作俑者,有的认为公众的盲信是“药袋苹果”事件的推波助澜者,有的认为政府的监管不力是“药袋苹果”事件的责任者。
近年来,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已经让广大消费者的信心变得非常脆弱,即使连十分偶然的食品安全个案都有可能被扩大化、严重化、妖魔化。民以食为天,这种心态完全可以理解,也完全值得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深刻反思。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应该说已经非常完善、严密,出台了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近30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涵盖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信息管理、宣传教育、事故查处、应急处置、案件稽查等各个方面;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方面,我们也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三大体系,即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成了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介绍的情况值得关注。他说:“目前全国持证餐饮单位有250多万家,每年新增餐饮单位20万到30万家,与日益增多的餐饮服务单位相比,与日益提高的百姓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相比,目前我们基层的监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如此说来,对于当前层出不穷、频频引爆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就毫不奇怪了——制度再好,没有人监督,制度就是摆设;监督者少,违法者的获利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成本,他们就会运用一切手段,铤而走险,谋取暴利。
在当前情况下,一味地增加监管人员显然不是现实的、可操作的选择。最好的办法是吸引社会公众一起参与,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全部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那么违法者就难逃法网。《食品安全法》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都可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这是一个很好的法律原则。但落实这一原则,必须有体制、机制和合适的渠道来保证。具体而言,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让社会公众能够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监督的体制和渠道,让普通老百姓理直气壮地、随时随地参与监督。
最近辽宁省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举报奖励金额最高达20万元;广州市筹建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山东临朐探索实施了以运行大协同、大网格、大监督“三大机制”为支撑、以设立“四员”增强监管力量为核心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新模式,等等,都是加强社会监督体系的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