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获悉,2012年宁德各县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本月初开始已贷学生的续贷工作,新申请贷款工作将从8月1日开始执行。
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林荣介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次发放”的原则。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前往各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并带齐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身份证与共同借款人填写相应申贷审批手续。需续贷的学生,均要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再次确认。
她还介绍,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内学费以及住宿费。学生及其家长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同时,高校在读学生已经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将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年限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历、第二学位的,将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同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并无上浮,贷款利率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还贷宽限期,宽限期后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若有疑问,可登录宁德教育网教育服务窗口学生资助栏了解。
据统计, 7月2日至9日,我市已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83.96万元,预计2012年放贷额度将达1亿元,受助学生达1.6万人。“我市从2009年至2011年已连续三年贷款量位居全省首位,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和表扬。”林荣说,其中2011年发放贷款5984.93万元,授信金额2.1亿元,受助学生10492人(全省放贷19609.5011万元,受助学生3.4万人),我市受助人数及金额占全省比例高达近1/3。(见习记者 杨洋 实习生 苏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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