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献血者可再献血 国家献血新规7月1日实施
http://wmf.fjsen.com 2012-07-12 08:35 林铁辉 翁剑锋 来源:湄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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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仙游县气象局工作人员林益明特地从仙游乘车到市中心血站,献出2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他是今年7月1日国家献血新规定实施以来,我市首位献出机采血小板的“超龄”献血者。
林益明今年56周岁,按旧《献血法》规定,公民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他已超过规定献血年龄。7月10日,他从报纸上了解到,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7月1日实施,新版《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林益明知道自己又可以献血,立即与市中心血站机采室工作人员联系,第二天就赶到血站献血。
据了解,这是林益明第32次参加无偿献血,他曾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金奖。 (林铁辉 翁剑锋)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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