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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卖馒头许可”的放权启示
http://wmf.fjsen.com 2012-07-11 16:20  佘宗明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证非规定不可设”,应是简化审批的题中之义。行政效能的提升,当剥离臃肿的“许可程序”,为审批“瘦身”。在食品领域,国家法律已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加工食品许可”并非其外延,只是画蛇添足式的创设。在我国行政许可法规中明文规定,任何规范性的文件都不可设定行政许可。而“卖馒头许可”,缺少上位法依据,无异于“赘肉”一块。

审批之手乱伸,让“证治”乱象丛生,“卖馒头许可证”,只是其缩影。早些时候,公益搜救队下水打捞溺水者,却被“打捞许可证”拦在门外,就让杂草一般的“证”成众矢之的。曾有网民发帖《中国人一生需要多少个证书?》,列举我们一生需办证件,如家庭婚姻类的、身份类的、学习工作类的等,总计多达80余种,不少人戏称我们是进入了“纸器时代”。

许可证的“野蛮生长”,备受诟病。审批的“超重”,混淆了公私域,也模糊了市场自由与行政监管的界限。故而,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已成政府“效能风暴”的重点指向。当审批回到“非必需,则不设”的准线,治理才不至于坠入“许可证窠臼”。

一切多余的“许可证”,都应删繁就简。(佘宗明)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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