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最长停止三年退税资格
http://wmf.fjsen.com 2012-07-10 17:11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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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怡 通讯员 杨雄富 魏文忠)记者从福建国税局获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骗税行为加大了监管、惩罚和打击力度。福建国税局副局长连开光表示,企业如果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最长停止三年退税资格,最高处五倍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从7月起大范围调整完善了出口退税政策,新政策规定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企业,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半年以上、三年以下四个档次。
据福建省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常见的出口骗税操作方式有几种:一是国外客户、国内货源、货代公司等均由中间人“一条龙”联系,外贸企业作所谓“代理”出口;二是不法分子与货代(报关行)勾结,虚假申报骗取报关单,利用报关单找所谓的供货企业开票;三是个人挂靠某一外贸企业或承包某一出口部,从事不正常出口业务;四是虚构出口货物,虚抬出口价格;五是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四小票”、消费者现金购物等增值税监管难度大等方面问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省国税局提醒出口企业,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规避出口退税风险。
为遏制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省国税局、省公安厅和福州海关从今年5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整顿规范出口退(免)税秩序。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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