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2-07-09 17:14:17 来源:省委文明办
附件1
“童心向党”歌咏节目光盘具体要求
一、节目形式
体现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歌咏节目以合唱为主,独唱、表演唱、歌伴舞等为辅。
二、节目制作
1.歌咏节目的背板、字幕,要醒目突出“童心向党”的主题,烘衬歌咏活动的热烈氛围。同一台所有节目的大背景要一致。
2.歌咏节目要显示福建省××市××文明办等主办单位和演出单位的名称,可在节目开始或结束时出字幕,也可在背板上显示。
3.歌咏节目可在屏幕设置角标,或以滚动字幕等形式显示演出单位名称。可在屏幕下方显示歌词。
4.歌咏节目要保证时长和清晰度。时长为20分钟左右,曲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首,刻录节目视频文件采取WMV格式,以确保展播效果。
5.歌咏节目以唱歌为主,演唱声音真实无假唱,合唱和独唱节目不得以碟片声替代真人唱或碟片配音声盖过真人唱声。
6.曲目之间可由主持人报出歌曲名称、演唱人员,也可用文字推出。不作学校概况介绍、活动背景阐述等。
7.节目录制效果好,无明显的镜头晃动、界面模糊、音质吵杂、光线过亮或过暗等现象。
三、节目报送
1.请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和省直机关文明办牵头负责报送节目的遴选审查、组织摄制并刻录光盘,每台节目填写1份报送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2.一台歌咏节目刻1张光盘,用硬质盒子封装,同时在外包装上标注报送单位和演出单位。
3.请各地及时将节目光盘和报送表格寄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委大院省委文明办;邮编:350003;联系人:江化林、陈小真;电话:0591-87844986。
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