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在于提升女性地位
通过建立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行为约束机制、利益导向机制,改善女孩生存环境,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升高势头
治理性别比偏高,仅靠打击难以除根。目前,我国正着力构建约束型和利益导向型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全国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幸福工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专项活动,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给予养老保障,让百姓觉得生女孩不吃亏。尤其是2003年以来开展的“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建立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行为约束机制、利益导向机制,改善女孩生存环境,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升高势头。近些年,国家推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家庭和社会养老保障能力,从物质保障上和观念上推进重男轻女思想的转变。
“现在一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人们就想到‘娶妻难’和‘光棍’问题。其实,这是从男性为中心的视角考量问题。”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实质上是女性发展权益问题。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以及现行的一些政策因素影响,两性之间显性和隐性的资源获得不公现象十分普遍,女性的弱势地位依旧明显。因此,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才是“治本”之策。
2009年,在中央党校课题组指导下,河南省登封市在大冶镇周山村进行出生性别比治理试点,从婚嫁习俗、村民身份、资源分配入手,把男女平等的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保障了妇女政治经济待遇。群众对“男到女家落户”和“女孩也是传后人”的认同率逐步提高。截至2011年底,该市98.5%的行政村修改了村规民约,极大地提高了女性社会地位。如在推荐入党、选举各级代表委员中,女性比例争取达到50%。当选村组干部以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女性比例不低于1/3。
陕西省近年来探索“柔性治理”方式,将治理关口前移,以利益和观念为引导,加强对生育过程控制。该省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0元;放弃二胎生育的父母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扶助的年龄提前到55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分配集体资产收益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人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人份额;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记者李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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