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透露,北京将以法规的形式规定急救车辆在抢救病人时的优先权。也就是说,运载着病人的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将受到法规的处罚。(据7月3日《法制日报》)
现实中,确实不乏一些社会车辆不给急救车让道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将社会车辆拒不让行的行为将视同违法并给予处罚,初衷不错、也具有一定针对性。但是,此做法不仅难算是“无奈之举”,且有商榷之处。
给急救车让道,就是给生命让道。这既是道德问题,也是常识问题。确实,一些社会车辆拒给急救车让道,表现的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暴露出对道德常识理解不透彻。但拯救这种滑坡的道德,并非仅靠处罚就能奏效。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社会车辆驾驶者“道德滑坡”,也不单纯属于“本人”的原因。据媒体报道,平时,一些急救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或者不管有急救病人还是无急救病人,均一路按喇叭,这些也不是什么新闻。对一些救护车驾驶人员而言,或许只是借着特权玩一玩的事,漫不经心,却让公众怨声载道。久而久之,便可能陷入“狼来了”的悲剧,让社会车辆对急救车失去了“感觉”,置若罔闻,应有的敬畏与信任也就荡然无存了。
一些社会车辆驾驶者“道德滑坡”,也有交通拥堵的原因。进入汽车时代,车多人多,一些社会车辆“拒不避让”救救车,恐怕更难用道德来诠释。尽管一些驾驶员也意识到该避让,可前面是车,后面是车,左面是车,右面还是车,如果相关部门不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或者不改变硬件设施,或者划出一条专门的应急车道来,即使社会车辆驾驶者道德上去了,也只能干着急。此时,别说法律只能对拒不避让急救车的社会车辆罚点款、拘留一下,就是把他们枪毙了,他们也很无奈。
我以为,畅通急救车的生命通道,还是要从多方面做工作。那种贪图便利居高临下的强硬做法,既挽回不了滑坡的道德,也让急救车“急”不起来,立法效果与初衷相去甚远,将是何其尴尬?(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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