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7月3日讯 (通讯员 叶高干) 7月2日上午,大田县在县政府召开争创省级文明县城推进工作会。县领导廖金辉、章玲、张英跃、温如校、陈庆建、张爱兰、高石麟出席会议。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廖金辉通报了由省文明办组织的对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并进行总结和点评,同时,对下一阶段如何持续开展文明县城创建建立长效机制提出四个要求。
一、强化责任。一是“门前三包”责任。对各单位实行每周一通报,三次被通报的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二是干部教育责任。各单位要抓好干部教育,建立相应制度,对干部不戴头盔、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进行处理;三是社区共建责任。共建也是单位文明的参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共建,给社区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要积极参加社区责任路段整治;四是职能部门的责任。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要持续抓,坚持不懈。执法、环卫部门要认真负责,落实责任。
二、强化整治。一是强化卫生整治。县综合执法大队要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集中整治“城中村”、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和均溪河两岸的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改善市容环境;二是强化环境秩序整治。要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积极开展以文明行车、文明停车为主要内容的交通整治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安全顺畅的交通秩序;三是强化乱圈养整治。由城区办牵头,各居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抓落实,对违规圈养家禽家畜,进行及时清理。
三、 强化教育。一要在创建阶段通过各种方式广泛进行
文明宣传教育;二要强化社会、家庭学校的教育,尤其是在校生的教育;三要强化干部自身及其家属和身边子女的教育。
四、强化督查。县委办、政府办、效能办三个督察组要进一步强化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督查,要对责任单位职责落实情况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通报责令整改1次的,根据《大田县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评方案》扣2分外,并向指挥部作出书面说明;被通报2次的,扣4分,并给予黄牌警告;被通报3次的,取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或取消新一届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参评资格。
会议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文明委副主任章玲主持,各部、委、办、局正职领导,城区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各中小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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