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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落地,考验政府“水责任”
http://wmf.fjsen.com 2012-07-03 11:27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三问促标准落实 政府该干啥?

记者:政府责任的迷失、定位不清,对已经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新标准,有哪些影响?

傅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7月1日全面实施。最让人担忧的是水质的安全性威胁。因为标准落到实处,难的不仅仅是工艺技术问题,还有设施改造的投资问题,有了投资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实施,其后,供水成本也会随之上升,如果这些成本完全进入价格,水价上涨压力也会增大。

另外,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监管水平与改造供水设施同样重要,也是施行新水质标准必须同步完成的重要任务。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能力欠账太大,且行业管理缺位严重,供水检测基本是供水企业自检自报。因此不难理解,各供水企业在资金紧张的背景下,首先砍掉的是检测成本。

更为严峻的形势是,部分自来水公司可能经济上无以为继,从而降低服务质量,最终损害的是公众的利益。同时,城市供水失去外部输血的情况下,设施能力可能发展不足,难以应对高速的城市化,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记者:在厘清定位和职责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完善供水行业,从而改善水质,您认为还有哪些努力的方向?

傅涛:要想获得真正健康安全的供水,目前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首先,供水服务的公司经营模式国际通行,且行之有效,但是这不意味免除政府责任。我们应当进一步明确供水服务的公共品属性,明确政府在供水服务中的必然责任,地方政府是供水服务当仁不让的第一责任人。

其次,推进供水资产与运营服务的分离,让供水设施投资在财政列支中重新开户,就像把保障性再次在政府财政支出中开户一样,如果价格不能覆盖成本,政府财政必须出手充分保证基本供水服务的投资要求。

同时,坚决继续在供水运营服务环节引入市场机制以约束供水服务成本,切忌非此即彼,避免一旦强调政府责任和政府投资就施行政府垄断经营,应让市场机制充分应用于运营服务环节,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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