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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见义勇为者多营造些关爱空间
http://wmf.fjsen.com 2012-07-02 17:34  赵国旗 来源:中国文明网四川站    我来说两句

“我驱车抓贼,最后撞倒劫匪的摩托车,和别人合伙将其中一名劫匪抓住,我的车受损,还要我自己掏钱修车,我很不爽。”42岁的河南男子梁现华说,东莞厚街警方称帮他申请修车的钱,快三个月了钱还没有申请下来。记者从厚街警方了解到,警方认为梁现华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警方正为其申请市镇两级见义勇为奖,因需要时日,因而造成了一点误会。(6月28日《东莞日报》)

驱车抓贼车受损,还要自己掏腰包,“梁现华事件”凸显出时下见义勇为者遭遇的共同尴尬。虽然我们不鼓励将做好事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做法,但却希望社会能给见义勇为者多营造些关爱空间。不能一直让英雄流血、流汗又破财,毕竟他们每天也要面对油盐酱醋茶,而没有生活在真空里。

驱车抓贼车受损,事实上道出了见义勇为的成本负担问题。对见义勇为行为,我们理所当然要给予肯定和鼓励,但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应该立法对见义勇为者进行更多保护。既要有物质方面的,也要有精神层面的东西。

在我看来,见义勇为虽然是一种公民个人行为,但却是推动社会道德和文明建设发展的巨大力量,所以保护见义勇为者,也就等于在抑制邪恶和弘扬社会正义、正气。见义勇为成本早日由政府来承担,不单单是一种形式上的肯定,更会让见义勇为者获得勇气,增强信心,消除后顾之忧,也只有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愿意见义勇为。

虽然时下各地都有见义勇为奖,但却缺乏一套快速便捷的见义勇为成本负担机制,就拿“梁现华事件”来说,驱车抓贼车受损,修车的2590元还要英雄先来掏腰包,如果能有这么一个快速便捷的见义勇为成本支付程序,哪还需要英雄见义勇为后,再来个漫长的程序等待审批?这背后不仅仅是感觉不爽,恐怕更多的是关怀缺失的尴尬。 (赵国旗)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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