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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强化校车管理 福建校车相关违法27日起开罚
http://wmf.fjsen.com 2012-06-29 07:59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8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6月27日,公安部下发通知,新增交通违法行为代码26个,以强化校车管理,我省同日起参照执行。此举意味着,当天起对校车相关违法,民警可以开单处罚了。

28日接受采访时,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明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4月5日颁布实施。为规范执法,公安部交管理局对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了调整,新增交通违法行为代码26个。但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发布实施前,增加的交通违法行为暂不予记分。

相关负责人解读,《条例》对校车使用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严格要求了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驾驶人资格条件;赋予校车通行优先权,并对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出规定;对违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而此次公安部新增26条规定,正是对上述规定的进一步明确。

那么与普通车辆的管理相比,新26条在校车管理方面有哪些更严格的规定和处罚标准呢?

》》》从重查超:超员20%以上,罚2000元

新规:校车超员,一直普遍存在,此前发生的多起校车安全事故,都与超员有关。违法代码“1714”规定了“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按照《条例》罚款2000元。同时对超员20%以下的,按违法代码“1623”规定要罚款500元。

对比:记者注意到,我省规定,营运车辆超员20%以下的,罚款300元;超员20%以上不到50%的,罚款1000元;50%以上不到100%的,罚款1500元;超员100%及以上的,罚款2000元。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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