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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严规执行难 择校费之乱何时休?
http://wmf.fjsen.com 2012-06-20 17:14   来源:新华时政    我来说两句

【中央】

今年1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禁止以捐资助学、办“占坑班”、招收特长生等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提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一、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二、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三、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四、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五、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六、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七、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八、加大查处力度。”

今年2月24日,教育部召开加强择校乱收费治理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的治理。

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出席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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