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沟通边打“擦边球”
房产捐赠无先例可循
踏上捐房的慈善之旅,第一步就是公证。虽然李清泉老人在遗嘱中注明“遗嘱由我亲手写下,无需公证”,但这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要鉴定这份遗嘱是由老人本人所立,需要一系列程序:登报公示、笔迹鉴定、遗嘱鉴定。按规定笔迹鉴定是“每字50元”,这份遗嘱鉴定下来至少得上万元。所幸鉴定中心负责人获悉老人的善举后很受感动,决定不收任何费用。其次,虽然老人没有子女,但是老人有12位兄弟姐妹。已经过世的,需要一一确认。在世的两位姐弟,一位在香港,一位在北京,也需要得到他们的书面认可。最后,还要核实老人多种个人信息。
经过多方努力,直到2011年底,公证手续终于全部完成。按照房产估价,公证共花费了5.8万元,这笔费用先由慈善基金会垫付。
公证完,第二步是过户。“按照规定,房屋过户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去世,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无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其它七七八八的税费加起来也很惊人。”陈晨说。
经过多方审查和协商,老人捐赠的房产属于“满5年普通房产”,可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市慈善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机构,企业所得税也可免征。对于契税问题,按照现行法律,如果把房子过户给社会团体做工作用房,可免税。在一次次的沟通下,税务部门“打了一次擦边球”。今年4月1日,房产顺利过户到市慈善基金会名下。
第三步——拍卖。按照正常程序,房产将于7月份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另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由于楼市的起伏,原先估价400万元左右的房子,现在估价为260万元—290万元。
“关键是,还不知道这个价格能不能成交?”陈晨有些犹疑,毕竟,房产市场谁也无法预料。
幸好法律程序已经走到最后一步。房子变现后,按照老人遗愿,慈善基金会计划到云南红河建立两所爱心小学,以老夫妇俩的名字命名。其余资金将作为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学生和培训教师。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