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永远是尘世里的一抹清新光色。但善的厚度,与涵养的土壤紧密关联。只要社会为其“保温”,呵护每寸善的微光,才能避免无序猜疑的灼伤,抑或困顿境遇的冷却。近日的两则新闻,就不乏启示:6月7日,辽阳市民仲丛贵开车时,听到有人落水呼救,他停车将人救上岸,之后却发现,车里装着女儿婚礼金的包被偷;3日,在广州,一名黄衣男子托起悬挂在4楼阳台的女童,被称作“托举哥”,10日,广州多部门为他送去5万元奖励金,并欲为他推荐工作。
多面的现实,总为我们并呈美好与缺憾。从同质化的新闻里,我们会读出“社会不缺善心资源”,也能品出生活的斑斓:譬如,“搀扶老人反被诬”,“见义勇为却落得残疾”。这般繁复景象,总让人五味杂陈。它给人一种凄然解读和消极暗示:助人难以“为乐”,倒是会“为祸”;善因与善果,有时会倒挂。基于此,“好心人免责”,常被置于公共议程。在动辄曝出的“××版彭宇案”后,总会有“法律当庇护好心人”的呼声涌起。让好心人不吃亏,无疑需要常态化的励善黜恶机制。
仲丛贵的救人善举,慰藉人心,遗憾的是,“道德成全”对应的却是物质损失:趁其救人之机,“黑心人”偷了其皮包。尽管他说“今后还会救人”,颇显境界,可物品被偷,终究让他感到寒心。网友为
此呼吁:政府应建“好人基金”。而“托举哥”的见义勇为,则迎来温馨收场:在“好人通缉令”下,他被发掘出来。各部门的慰问金、工作推荐,女童家人的言谢,让“暖流”双向地溢动,也让善行邂逅了一场好的结局。
行善,固然取决于人心向度与价值固守,不可否认,人们在做道德选择时,无法绝对地远离现实利益的计量。虽说“法律裁量失衡”“行善代价过大”等不是冷漠挡箭牌,可要人们“舍己助人”,终是道德苛求。洁癖式视角,不宜忖度人性的长度;在物质上为好人“兜底”,才能增强善举的道德向心力。
人们常言,“好人有好报”。它不是简单的“因果论”,而是寄寓了人们对善之良性循环的期许。可让好人收获善果,不能只靠“好人一生平安”的馨香寄语。道德话语的劝勉,再怎么动情,也代替不了现实回报。适当补偿与报酬,让“英雄”免于生活末路,让好人不致流血还流泪,无伤道德的纯洁性,反而会提升公众的行善积极性。在此角度上,设“好人基金”,奖励救人者,都应成激励机制的题中义。
成熟的社会,会为每份善“保温”。个体之善,在制度化激励中扩散,才会在增强人们的价值认同之余,打消那些“做好人却无好报”的顾虑。(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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