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
http://wmf.fjsen.com  2012-06-07 16:29:18  来源:省委文明办
    

关于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

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告协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机关文明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广告协会: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214号)精神,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弘扬福建精神、“做文明有礼福建人”、学习道德模范、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制作、刊播优秀公益广告,倡导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道德理念,展示人民群众昂扬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三、活动时间

21025月至10月。

四、活动内容

   1.创作公益广告作品。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广告企业设计制作“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 平面类、广播类和影视类公益广告,向主办单位报送优秀作品,统一报送省工商局广告处,并按要求联动刊播全国、全省优秀作品。       

2.择优报送公益广告作品。630之前,各设区市文明办将各类优秀作品汇总后,报送省主办单位(其中每种类型作品13件,不得少于1件,欢迎多报送作品)。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广告协会共报送15件优秀作品(其中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平面类作品3件,省广播影视集团广播类作品3件、影视类作品3件,省广告协会6件),由省公益广告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后,选择一批优秀作品报送中央主办单位刊播。各单位征集报送的作品同时也可以作为由省工商局等单位主办的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活动的作品,二次参加评选与展播。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

3.大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作品。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要组织党报党刊、晚报、都市类报纸、行业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网页刊播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利用飞机、火车、公交车、轮船等运载工具,车站、机场、码头、风景区、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手机等载体,广泛展示公益广告作品。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除刊播自行组织制作的公益广告外,也可转载转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已刊播的公益广告作品。转载转播须保持作品原貌,不得随意更改。

4.奖励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为鼓励多出精品,除报送中央有关部门奖励外,由省公益广告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并予以奖励,奖励分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四、工作要求

1.各地组织单位应事先告知投资人、制片人、创作人、演员等有关方面,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选送,主办单位对各类作品可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

2.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将把各类优秀作品无偿提供给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刊播。

3.各地各部门要把 “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的有力举措,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紧密结合当前我省正在组织的以弘扬福建精神为主题的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活动,一并部署,同步落实,大力推进。要精心抓好作品创作,切实提高公益广告质量品位,突出道德理念,体现文化内涵,增强艺术魅力,取得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热心公益、形象健康、作风正派、群众认可的知名人士参演公益广告。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侵权等不法行为,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健康发展。

4.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广告协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2530前报省工商局广告处,联系人:陆志欣,联系电话:0591-8757976387580301(传真),手机:13706966499;张晟(省委文明办综合处)联系电话:0591-87270686,手机:13860688066

 

附件:1.报送作品要求

          2.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20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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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