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30日讯(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余新仁 彭宣华)记者2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创新养老产业发展方式,支持和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养老业发展。支持慈善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鼓励慈善家冠名捐建老人公寓、老人养护院、农村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各类慈善机构通过社会募捐所筹集的慈善资金,可用于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资助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改善设施设备和补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