馅饼变成陷阱
企业身份转变后两个月,到了年底,是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年的这时候也是企业所得税开始汇算清缴的时候。
在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预缴方式。税务部门会先按照公司的经营情况规定一个预交额,每满一个会计年度需要重新核算这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实缴额,多退少补。
对于李文广而言,往年,这个时间很平淡,交税金额多多少少的,但不会差很多。因为这一年的销售不错,李文广算着,交完所有的税,利润可观。但是,就在他乐呵呵的盘算着明年的生意时,财务告诉他,“我们企业需要补交47万企业所得税。”
47万,意味着几乎他整年的利润。
“那肯定是蒙了啊。”李文广让财务再跑趟税务局,问问,是不是搞错了。
财务拿着所有税单又去了税务局。
税官告诉他,2011年整年的税务机关对他的公司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新判定,改为查账征收,如此一来,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式都要变。核算方式变为利润的25%。
作为小规模企业,一般都很难算得清所有成本,而且,也很难保证任何成本项都能有进项税。账面上看,他们的销售收入几乎就是利润。所以,一旦改变计税方式,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就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李文广的公司,正是如此。之前的所有成本几乎是没有开据发票的。如此以来,他的账面上的销售额就成了全部利润额。如果真的按照销售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巨款。一年的辛苦钱。
李文广搞不明白,去年预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是按照定律征收的,而且,自己还保留着税务局开据的交税证明。为何忽然就改变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式?
他让财务找出交税单,上面有内容可以证明税务局对他的公司的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定律征收。拿着单子,财务又跑去了税务局。
财务非常客气、又很慌张地把书面证明拿给税务部门看后,税务机关坐班的工作人员瞅了他一眼,“我看看。哦,那给你们改过来吧,重新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缴纳。回去吧。”
第二天,系统显示,重新计税。否定公司在预缴模式下的定律计税方式。47万,成了铁板钉钉的事。
李文广也没想到,白纸黑字的文件在手,税务局怎么说改就改了?原因是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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