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电厂、自建电网,打破电网公司的垄断,让当地企业和居民用上价格更低的电,这是山东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集团趟出来的一条新路。在当地,魏桥集团的电价比国家电网要低1/3以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5月16日《齐鲁晚报》)
在各地先后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进行听证的当口,尤其是已有地方发改委价格部门人员承认“电价只涨不落这个问题确实存在”,魏桥集团无论在工业用电上还是居民用电上,均以低于国家电网1/3的价格向其他企业和周边居民供电,既羡煞已经陷入涨价焦虑的其他地方民众,也必将赚足眼球,引起一番舆论热议。
相关报道显示,6毛/度是魏桥集团对外供电中较高的商业用电价格,而国网的电是8毛多一度;在魏桥集团的家属区,魏桥集团的供电价格是3.5毛/度,而家属区之外国家电网的居民用电价格是6毛多;魏桥集团自己旗下企业的用电价格不到3毛/度,而当地工业用电价格接近1元/度。民间自办电厂大幅拉低电价,注定会将舆论的矛头引向国家电网的供电成本。
诚然,我国电价体系中包含多项诸如三峡基金等国家附加收费,这可能也是有关负责人所说的“社会责任”。但是,具体到山东当地,将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系列费用累加起来,不过是每度附加5分钱左右。魏桥电价低于国网1/3以上,显然不能完全用自办电厂不承担社会责任来解释。而且,魏桥集团的发电机组都是6万以下的小机组,其效率本身就比动辄6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机组低,而魏桥集团正是用这些低效率的机组生产出了价格更低的电。
此前《人民日报》文章指出的,涨价不是资源类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全部,企业、行业内部的改革,也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先不要急忙否定魏桥模式或者指摘民营电厂缺乏社会责任,提供价格便宜的电,可能就是最大的社会责任。大企业真正要做的,是放低身段,通过认真审视魏桥经验,为国电改革提供必要借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研究推进铁路、电力等行业改革;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等领域。以此来对照魏桥模式,恰是切合了国家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多项政策措施,所以,不要急着断言魏桥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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