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机关文明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推荐、投票工作和道德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线索的报送工作,现就近来各地文明办在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委文明办为此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请认真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每月20日前,确定3—5名参加下月评选的“身边好人”,将各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dtyj276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市××月份“身边好人”推荐表(附件:1)。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包括:××市“身边好人”推荐表、一寸标准近照及相关活动照片。
2、认真填写推荐表,人物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不要另附其他文字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3个部分:一是300字左右的人物简介;二是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三是获奖情况。
3、各地文明办要切实组织好网络投票工作,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对报送人物事迹要核实把关,杜绝电子刷票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刷票和其他违反规则问题,将取消上榜资格。未按照规定格式、字数、时间要求报送的,视为放弃当月推荐资格。
4、为提高工作效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推荐道德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线索两项工作不再分别开展,但须在填写“身边好人”推荐表时,同时填写“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在“身边好人”推荐表中注明是否作为道德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线索。“身边好人”推荐表和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基本情况表的纸质材料,经文明办领导审核后在表格左上角加盖公章,寄省委文明办综合处。
5、请各地文明办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络员,并于5月25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附件:3)传真至省委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游立华,电话:0591-87270686,传真:87838692。
请各地文明办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推荐、组织投票、评议、报送道德先进人物事迹工作,作为激励和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争当模范、提升自我的重要手段。通过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大力践行福建精神,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关爱、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1、“身边好人”推荐表
2、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基本情况表
3、“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道德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线索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2年5月16日
附件:1、“身边好人”推荐表 2、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基本情况表 3、“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道德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线索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