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增刊)
福建省文明办 2012年4月30日
按:4月25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总结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动员部署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省委文明办副巡视员杨玉湖,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志沙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马新岚、杨玉湖、罗志沙同志的讲话予以印发,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
不断开创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为司法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支撑
这次全省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是省法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最高法院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的要求,研究部署全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以此带动和提升全省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刚才,漳州中院、长泰法院、三明中院、晋江法院、长乐法院、同安法院等六个法院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多年来十分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包括文明创建工作,省委文明办副巡视员杨玉湖同志专程莅会指导,等一下还将作指导讲话。刚才,我和全省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院长签订了责任书,这标志着我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全面展开,希望各级法院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责任书的要求,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开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2009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普遍建立了以各级法院院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竞赛活动责任书,健全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齐抓共创、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深入学习福建精神和詹红荔精神,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明显增强;狠抓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司法走转改”,深化“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等作风纪律建设,建立思想作风月分析会制度,大力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腐工作,整饬作风提高效能,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七条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下降。广大干警忠诚履职、奋力拼搏、创先争优,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丰硕成果,司法品牌凸显,工作亮点纷呈,我省法院的涉台、涉少、涉林、涉军、涉妇女儿童、涉侨、信访清积、“无讼”建设、“三全”调解、重大典型培树、党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等都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全省有40个法院和3个设区市法院系统获省级文明单位、创文明行业先进行业称号,长泰法院、晋江法院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涌现出以时代先锋、全国重大典型詹红荔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呈现全面推进、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回顾近年来法院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实践,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融入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大局中来定位、来思考,融入到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践中来谋划、来布局。二是必须坚持服务审判、建好队伍。把创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工作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的成绩检验创建工作成效。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多为群众办实事上,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期待。四是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培育风尚。以弘扬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核心内容,以此教育干警、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引领风尚,这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干警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基础。五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实际,把握人民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特点规律,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创新机制、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的法院领导对创建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重审判、轻创建,特别是在审判执行任务繁重时存在时紧时松和“一手软”的倾向;有的法院创建工作机构还不健全、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得力、没有全员覆盖;有的干警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松弛,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办案办事效率不高,群众工作能力和为民司法本领不强;有的干警自我要求不严,尤其是个别的甚至从业不廉、以案谋私、违法违纪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实效和司法公信力。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是人民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和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举司法之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要深刻认识创建文明行业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真正使人民法院队伍成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创建工作水平
为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省法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全省法院系统2012-2014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省法院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力争走在全省各行各业前列。
一要大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创建文明行业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正确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问题,确保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当好法律人,又做好政治人。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雷锋、詹红荔为榜样,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践行者。
二要大力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深刻认识福建“一个坚持三个更加”、“两规划一方案”等对全省法院提出的新挑战,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统揽司法工作全局、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加强司法应对,千方百计把法院工作做好,把司法职责尽到,服务保障海西先行先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海洋战略、绿色经济发展、老区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种犯罪,着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深入推进“无讼”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源头化解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息诉息访息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要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关于“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无会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 “司法走转改”活动,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到执法办案一线,放到走基层走群众,放到化解矛盾纠纷上,真心诚意、尽心竭力地为群众、为基层排忧解难,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回应民声、服务民需。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司法工作各个环节,切实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探索便民为民新路,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巡回法庭进社区,合理规划人民法庭布局,加强法院志愿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加便捷、更加温馨的司法服务。
四要大力夯实创建工作根基。把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做到政策向基层倾斜、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工作向基层贴近,进一步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使文明创建工作在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全面推开。要扎实推进基层法官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 “两评查”活动,深化全员岗位大培训,促进司法能力大提升、审判质量大进步、司法作风大转变。加大关爱基层干警力度,完善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纾缓工作压力,丰富文体活动,把有经验、有水平的干警稳定在基层一线,把基层建设成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第一阵地、第一防线、第一窗口。
五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引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时刻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和纪律严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模范,做全社会思想道德的表率。持续深化“三级联创”“五联三创”,推广“168”党建工作机制进法院,开展“党员先锋岗”竞赛评比,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创建文明行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培树和宣扬先进典型作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着力培树和宣扬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用典型激励干警,用正气凝聚人心,用形象展示风貌。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和谐工程、稳定工程。全省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在强化工作责任中抓落实。要纳入各级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各级法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签订和全面落实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责任书,把职责明确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全员人人参与的责任体系。强化每位干警创建工作意识,把参与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调动干警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要在坚持统筹兼顾中抓落实。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与 “迎接党的十八大、创先争优当先锋”、“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司法公信建设、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学习雷锋精神、福建精神和詹红荔精神、“司法走转改”等活动结合起来,与积极参与所在地创建文明城市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一起督查总结,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协调推进,相互渗透,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
三要在完善创建机制中抓落实。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和每年工作计划,按照既定目标要求,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实现。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当地文明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指导,取得理解、帮助和支持。完善督促检查机制,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辖区法院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与不足,及时整改提高。
四要在加强总结提升中抓落实。认真回顾近年来创建文明行业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工作规律,开拓工作思路。强化创一流品牌意识,精心培育推广一批创建品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文明行业水平整体提升。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整体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精神是社会发展之魂,文明是人类进步之梯。抓好法院系统创建行业文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顽强拼搏,奋力履职,创新提升,不断开创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撑,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明确方向着眼长远
全面深化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省委文明办对这次全省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6个先进典型作了很好的经验介绍,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了全省法院文明行业创建的丰硕成果。马新岚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法院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全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马院长的重要讲话主题鲜明,思路清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有宏观谋划,又有具体安排,对于全省法院乃至各行各业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听后很受启发,深受鼓舞。
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紧紧围绕福建发展工作大局,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全省法院系统创建工作呈现出鲜明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法院党组特别是马新岚院长充分认识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在实现法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把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全省法院创建行业文明工作得到全面开展,文明创建的理念不断升华、内涵不断拓展、方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建立健全了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个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了创建文明行业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抓好落实,形成了完善的创建工作网络。三是司法作风明显好转。深入展开“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树行业新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了“司法走转改”、“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等特色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司法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四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始终把民生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注重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妥善审理了一大批涉及民生案件。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利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五是创建成效持续显现。法院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成果丰硕,发展态势良好。长泰、晋江等2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40个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个设区市法院系统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涌现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首位被中央确定重大典型的先进个人詹红荔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多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形成了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司法品牌。
总的来看,全省法院系统的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起步早、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明显,值得充分肯定。下面,我根据省文明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袁荣祥部长在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下一步法院系统的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谈三点想法和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创建意识。创建文明行业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迫切需要,是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特色,受到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法院工作与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紧密相连,与各项事业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生工程”,改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工程”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强基工程”来抓,为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
二要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提高文明创建水平。创建文明行业,要着力把住三个“关键环节”:要把握创建主题。紧紧围绕“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法院实际,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创建活动,充分激发法院干警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提升服务水平。以开展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为契机,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各项服务环节和具体工作中,进一步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优质规范服务的长效机制,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要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法院审判职能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从有能力、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和助学、助残、助困、救灾等社会捐助,关心和扶持特困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在参与公益活动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三要坚持开门创建,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创建活动只有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同时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文明行业创建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做到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用群众标准检验工作成效,使人民法院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回应民声、服务民需,真正做到让老百姓认可,让人民群众满意。
我坚信,全省法院系统一定能够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积极进取,再接再厉,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推动全省法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志沙: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不断提升全省法院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水平
这次会议是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并就做好全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作了专题研究部署。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有关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1、及时传达,深入领会。各中院要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基层法院院长会认真传达学习这次会议精神,确保每个干警都能了解会议提出的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目标任务。同时,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向各市、县(区)委文明办通报,主动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作为各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2、制定规划,明确重点。全省法院《2012-2014年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和《2012年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要点》已经印发。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省法院的《规划》和《工作要点》的要求,于5月底前制定出各地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特别要认真对照《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测评体系》和第六届文明行业测评中扣分的情况,进一步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确定好各自的工作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法院已经明确了3年的创建工作目标,各级法院也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制定各自的3年创建工作目标,争取有更多单位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3、狠抓窗口,夯实基础。根据省文明委的要求,我们将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重点单位,省法院党组研究确定了30个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在此基础上,各地也要确定一批示范窗口单位,并切实按照省文明委提出的窗口行业服务环境、服务状态、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要求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水平。6月份,省文明委将对省级示范窗口和非示范窗口单位组织开展一次测评,各级法院要在5月底前按照省文明委制定的《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方案》作好有关迎查准备。当前仍有部分法院存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投入不够等问题,希望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尽快成立有关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加大投入。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两评查”活动。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沈德咏常务副院长作了动员部署讲话。省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制定下发“两评查”活动意见。各级法院要切实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和省法院提出的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要求,切实把“两评查”活动抓紧抓好。1、紧贴实际,精心组织。各级法院都要认真研究制定“两评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庭审评查活动由各级法院根据省法院提出的各阶段安排抓好实施,上级法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法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下级法院要在每个月底将下个月的庭审排期报送上级法院,以便抽查。裁判文书评查要重点评查已结案件的判决书以及涉及实体内容的裁定书和有释法说理的调解书。省法院将分别制定全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庭审评查标准和裁判文书评查标准,各级法院要按照标准组织评查工作,确保“两评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注重运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庭审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提高评查工作效率。2、全员参与,突出重点。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各个审判业务条线的审判人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法官,人人都要参与进来、接受评查。在确保全员参与的基础上,要把重点放在基层法官、青年法官身上,通过评查帮助他们找准薄弱环节。各级法院主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和各审判庭庭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既要带头开示范庭接受观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带头进行评查点评,发挥指导督促作用。3、重在提升,确保实效。组织开展“两评查”活动,评查只是方法和手段,目的在于培训法官审判技能、提高审判工作水平。要把着力点放在查找薄弱环节、找准突出问题上,放在增强技能、提升能力上。无论是庭审评查还是裁判文书评查,都要充分肯定优点,明确指出缺点,让法官对自身的薄弱环节心中有数,找准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于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于一些能力相对较弱的法官,要采取结对帮带、送学培训、基层锻炼等形式,尽快促进能力提升。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能否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和“两评查”这两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关键取决于各级法院领导的重视程度。一要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创建文明行业和“两评查”工作,是助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院性的工作。省法院党组决定将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中院院长抓队伍建设责任状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级法院院长要明确将这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好。各中院院长要及时与基层法院院长签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二要加强指导,抓出特色。各级法院要加强对两项工作的指导,经常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具有各地特色的有效载体形式,使两项工作有亮点、有特色。三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领导干部既是两项工作的组织者,又是参与者,引领者,要当好表率,带头参加各项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