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4期
http://wmf.fjsen.com 2012-05-16 16:41:18 来源:省文明办
永春县检察院“七个一”净化青少年成长法治环境
一是给一个机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轻刑化和非羁押模式,慎用批捕权、起诉权,给初犯、偶犯及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重新振作的机会。
二是送一份关怀。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邀请心理学专家指导干警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为表现极端的个案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完善其心理结构缺陷、改正不良习惯。
三是开一场座谈。联合关工委、团委、学校、社区等部门,召开“帮扶教育座谈会”,对帮扶对象进行疏导、教育,并与各部门探讨共建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
四是做一次回访。注重案后跟踪,定期约见不捕不诉的青少年及其家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回归社会。
五是讲一堂法制课。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派出8名法制辅导员,以法制讲座、图片展览、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还一方净土。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学校周边开展清理不良书刊、游戏厅、黑网吧等专项行动,净化学生成长环境。
七是递一张卡片。印发“青少年维权联系卡”,公布维权热线电话、维权QQ、电邮地址,搭建和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扩大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 (永春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