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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打造“海上福州”
http://wmf.fjsen.com 2012-04-18 09:50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卢雅) 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海上福州”。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战略部署,努力把福州建设成为我省海洋科技研发创新中心和海洋新兴产业、涉海先进制造业、涉海服务业、涉海企业总部基地,力争到2015年形成2至3个海洋经济总量超500亿元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到2020年,基本实现再造一个“海上福州”的战略构想。

为扎实推进“海上福州”建设,将重点抓好6项工作,包括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完善滨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海洋文化建设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布局,科学有序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着力构建“一带一核两翼四湾”的海洋开发新格局。

“一带”,即构建榕台海洋经济合作带。“一核”,即以马尾新城为核心,集中布局现代海洋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打造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区、蓝色总部基地、游艇码头等,形成闽江口高端产业集聚中心。“两翼”,包括以罗源湾、江阴两大港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北翼突出新型临港先进制造业发展和毗邻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南翼突出沿海产业集聚区与滨海新城建设。“四湾”(环罗源湾区域、闽江口区域、环福清湾区域、环兴化湾区域),依据海湾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发展。

福州将择优发展船舶制造、能源、石油化工、冶金等现代临港工业;扶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滨海旅游、港口物流、海洋文化、海洋信息服务、涉海金融保险、蓝色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水养殖业、现代海洋捕捞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等现代海洋渔业。

在深化榕台海洋交流合作方面,福州将主动承接台湾临港工业转移,推进榕台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上的合作;扩大现代渔业合作,组建榕台远洋渔业船队,建立远洋渔业合作基地,推动建立榕台渔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加强港区物流合作,推动榕台电子口岸互通和信息共享,力争福州港与基隆港互设办事处,不定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推动两岸运输业、仓储业、船舶和货运代理合作,吸引台湾物流企业入驻福州或投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探索海峡滨海旅游合作,积极引进台资发展滨海旅游产业。

福州将在产业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增强要素资源保障和积极争取闽台蓝色经济高新产业园优惠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海上福州”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资参与港口物流设施、临港制造、海洋新兴产业、滩涂等开发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各类资本参与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开发。对属于投资鼓励类海洋产业项目,额度超过2000万元且建成投入使用的,可按实际投资额予以分档补助,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实行“一企一策”,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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