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增刊)
福建省文明办 2012年3月25日
按:2月21日,漳州市召开全市宣传思想工作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题中之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会议明确,要深化创建认识,高度统一思想,凝聚各方力量,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现将漳州市委书记陈冬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同志在大会上的讲话摘要,以及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工作情况予以刊登,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漳州市委书记陈冬:
全市动员、全民创建,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科学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目前全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城市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提高,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物质基础、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扎实。市委、市政府决定,要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们要从现在开始,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力争到2014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一要深化创建认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文明程度越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题中之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既有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我市实际情况看,创建条件较好,适当其时。我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去年又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拿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为创建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更重要的是,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去年地区生产总值已达到1768亿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去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明确要求漳州要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从全省情况看,各地竞争十分激烈。福州、厦门已经是全国文明城市,泉州、三明虽然与我市一样,都刚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但是,泉州经济实力优势明显,三明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老典型。特别是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我市还存在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和市政设施比较薄弱、城市整体形象不够好、市民文明意识不强等问题。要通过三年时间,真正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的争创目标,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所以,我们不能有半点懈怠、半点耽误。全市上下要把思想高度统一起来,把精力高度集中起来,把力量充分凝聚起来,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要突出创建重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高、内容多、涉及面广。我们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突破薄弱环节,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使城市建设硬件过硬、软件更优、基础更牢。要加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净化”上下功夫。漳州这几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显著。要继续抓好环境卫生“点、线、面”整治,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推动城市面貌明显改善。要在“绿化”上下功夫。结合国家级生态市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城市郊野公园、生态景观大道等项目规划建设,打造更多的绿色精品,并通过拆墙见绿、治脏变绿、改硬建绿、见缝插绿等措施,提高城市绿化面积和绿化水平,让漳州真正成为水城、绿城和历史文化名城。要在“亮化”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城市的路面改造、路灯改造以及景观改造,让城市亮起来、美起来。同时,要加快实施管线下地工程,对城市商业业态设计、街景改造等环节实行精细管理,有效提升城市品位。特别是要针对城市道路交通日益拥堵的问题,狠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积极发展城市公交,改造和完善城市路网,抓好停车设施建设,有力维护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省运会将于2014年在我市举办,这刚好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时间表是一致的。要把做好省运会筹备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紧游泳、射击、重竞技等省运会场馆建设,积极推进以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为重点的市文化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新变化。要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市民的素质决定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除了硬件以外,还有软件上的要求,特别对市民文明素质的要求更高。我们要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大力弘扬谷文昌创业、龙江大局和漳州“110”服务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文明素质,必须从每个人做起,从小事做起,以自己的良好言行,促进形成全社会的文明风尚。
三要加强创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周密部署,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精心组织实施。抓紧调整充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与创卫办整合办公。市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涉及创建工作的问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支持,创建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强化工作责任。芗城、龙文和辖区内各街道、乡镇要尽快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时间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责任体系。各地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推进,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投入保障、创建点评、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考核激励等相关创建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从今年起,创建工作将纳入机关绩效考评、作风建设考评、公务员考核以及各类评先创优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群众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每个人都心系一个共同的目标,肩负一份共同的责任。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实干的精神,全面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高潮,为建设创业创新的活力漳州、又富又美的幸福漳州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
全力推进创城工作 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今年是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届首之年,也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重点,通过全力推进创城工作,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新一轮创建工作从2012年到2014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主要是规划部署,整体推进;第二阶段,(2013年),主要是攻坚克难,巩固成果;第三阶段(2014年),主要是组织复查,迎接考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漳州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认真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时限,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当前,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要抓重点,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有完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文化设施做支撑。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加快 “四横、六纵、两桥”为主干的城市路网建设,加大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的改造力度;逐步增加公交车辆,完善道路无障碍、公交线路等配套设施;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的建设和改造;继续做好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抓紧改造提升一批创城必需的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漳州体育场(馆)、图书馆新馆、博物馆新馆、群艺馆、档案馆等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二要抓关键,持续优化城市环境。城市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城市文明形象。目前,我市的市容市貌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治,重点要治理城市“脏、乱、差”现象。在市容环境上要治“脏”,对主要街道、汽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及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市区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整治,解决垃圾乱倒、摊点乱设、车辆乱放、广告乱贴等脏乱差问题,创建一批文明卫生示范街。在公共秩序上要治“乱”,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治理酒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街”、“公交文明线路”。要加强治安秩序整治,加大重点场所排查力度,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治安防控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市场经营上要治“差”,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共铸诚信”“文明诚信商场”等创建活动,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这些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治理,使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三要抓特色,持续推进生态、文化建设。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生态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部署要求,巩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抓好城市绿化美化,重点加强郊野公园等生态景区建设,打造城市新的亮点。要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防治,搞好内城河治理,使河水变清、堤岸成景。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在旧区改造中重视对历史街区与地段的整体格局和名城风貌的保护,传承历史,延续文脉,彰显特色,着力推进漳州古城项目建设,进一步挖掘闽南文化、漳台文化、海丝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对被列入闽南生态文化保护区项目的挖掘、整理、传承和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坚持把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作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结合点,进一步提升广场文化水平,带动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的广泛开展,提升漳州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明城市创建。
四要抓基础,持续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创建工作要重心下移,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文明县城(城区),整体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要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坚持城乡共建,突出农民教育,改善综合环境。要积极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教育、建设、管理和服务,完善物业管理,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一批安全文明小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推进单位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要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开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漳州”竞赛活动,加强“星级示范窗口”建设,提高行业文明创建水平。要持续推进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联动水平。要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劝导、文化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五要抓根本,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之本,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要从文明城市创建实际出发,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组织开展 “文明礼仪进万家”等活动,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文明知识我学习”、“文明秩序我维护”、“文明生活我倡导”、“文明行为我践行”、“文明市民我争当”、“文明创建我参与”等六大行动,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持续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大力实施文明创建示范工程,精心组织开展“感动漳州人物”、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福建好人”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在各行各业、各个层面树立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市民在创建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现代文明新风。
六要抓导向,持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两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标语、设置公益宣传栏、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城区内的公益广告牌、单位、街道和社区的橱窗、版面、墙体标语等各类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起来,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部门要通过发送创建短信,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现象,要予以曝光。要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要加强社会宣传,在城市入口处、主要街道、主要地段、风景旅游点建设和更新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环境氛围,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新的一年已经开启,新的目标已经确定,新起点赋予新使命。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努力开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创业创新、又富又美的新漳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漳州市出台2012—2014年度
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为巩固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力争到2014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漳州市日前出台《漳州市2012—2014年度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漳文明委[2012]6号),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以服务漳州发展和海西建设为主题,围绕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把漳州建设成为田园都市、生态之城,为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建设创业创新的活力漳州、又富又美的幸福漳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意见》明确了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提高人的素质、坚持惠民利民、坚持长效管理的创建原则,并确定了9大项目100个具体项目的创建目标任务。这9大项目是: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创建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创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意见》还明确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为规划部署、整体推进阶段,第二阶段(2013年)为攻坚克难、巩固成果阶段,第三阶段(2014年)为组织复查、迎接考评阶段。《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建措施,要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设施建设,要强化责任制、提高城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素质,力争到2014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漳州市工商局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推进文明农贸市场创建。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主动融入“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以城区23个农贸市场为重点,继续牵头推进“文明农贸市场”创建,有效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以龙文吉马国际汽车城、华安仙都茶叶市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诚信市场、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有力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二是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由市效能办等市直16个行政部门组成的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权益保护合力。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主动融入建构“大调解”体系,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建立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全市创建25个消费维权示范站点,发挥联络员在监督检查不安全食品、消费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漳浦县局聘请12名台商志愿者,成立全国首支台商消费维权服务队;南靖县局积极创建“12315消费维权示范街”,推行“和解在先”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三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牵头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继续牵头查处取缔“黑网吧”,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积极参与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等工作,配合开展家电下乡、旅游、建材等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漳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采取五项措施
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坚持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融入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市城管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加强日常考评和检查督导,坚持每周两次对全市市容市貌、卫生保洁维护情况、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建筑工地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内河污水噪音烟尘治理、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等进行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漳州市“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制定市容环境百日整治的十大任务,采取全方位、立体式的方式,加大对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治理力度,先后对市区延安路、丹霞路、迎宾路、九龙大道等七条主干道的户外广告和工地围墙标语进行治理,共计拆除597块户外广告及店招牌,面积达8348余平方米。组织各专项督查组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交通秩序、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小区背街小巷和农贸市场卫生等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实行约谈制,落实责任,促进城市容貌整体保持较高的水平。
三是探索户外广告店招牌管理模式。加强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店招牌的整顿规范,积极探索户外广告店招牌管理模式,坚持前置管理,将后续监管与前期预防相结合,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治理“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新成立小区立面广告设置的防控,如对位于水仙大街的东升花园,城管办在交房前就与该物业管理人员就小区立面广告的管理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沟通,向物业人员宣传告知在小区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必须取得我局批准的相关规定。在物业的配合下,对新小区的立面广告店招牌设置监管实现从头管理、全程覆盖,净化了城市空间。
四是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积极推进胜利路示范街管理标准提升工作,严格按照《漳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制定出示范街管理工作新方案,将门前三包项目列入市文明办考评项目,大中型商家列入“星级商家”评选管理模式,加大对沿街商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调动商家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精细化管理,采取划分片区、路段包干、定点监管、徒步巡查的工作模式,对胜利路沿路的“六乱”现象进行逐一整治,引导沿路单位、商家、住户自觉做好“门前三包”。
五是积极开展城管志愿服务。紧紧围绕“树立亲民执法,构建和谐城管”的执法理念,将市容管理工作与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相结合,带领市大中专院校的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城管志愿服务。发扬青年文明号扶贫助残热心公益的精神,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在盛夏到来之时组织购买风扇、凉席等消暑用品慰问困难群众,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