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采取五项措施
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坚持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融入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市城管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加强日常考评和检查督导,坚持每周两次对全市市容市貌、卫生保洁维护情况、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建筑工地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内河污水噪音烟尘治理、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等进行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漳州市“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制定市容环境百日整治的十大任务,采取全方位、立体式的方式,加大对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治理力度,先后对市区延安路、丹霞路、迎宾路、九龙大道等七条主干道的户外广告和工地围墙标语进行治理,共计拆除597块户外广告及店招牌,面积达8348余平方米。组织各专项督查组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交通秩序、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小区背街小巷和农贸市场卫生等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实行约谈制,落实责任,促进城市容貌整体保持较高的水平。
三是探索户外广告店招牌管理模式。加强市区主要道路户外广告店招牌的整顿规范,积极探索户外广告店招牌管理模式,坚持前置管理,将后续监管与前期预防相结合,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治理“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新成立小区立面广告设置的防控,如对位于水仙大街的东升花园,城管办在交房前就与该物业管理人员就小区立面广告的管理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沟通,向物业人员宣传告知在小区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必须取得我局批准的相关规定。在物业的配合下,对新小区的立面广告店招牌设置监管实现从头管理、全程覆盖,净化了城市空间。
四是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积极推进胜利路示范街管理标准提升工作,严格按照《漳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制定出示范街管理工作新方案,将门前三包项目列入市文明办考评项目,大中型商家列入“星级商家”评选管理模式,加大对沿街商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调动商家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精细化管理,采取划分片区、路段包干、定点监管、徒步巡查的工作模式,对胜利路沿路的“六乱”现象进行逐一整治,引导沿路单位、商家、住户自觉做好“门前三包”。
五是积极开展城管志愿服务。紧紧围绕“树立亲民执法,构建和谐城管”的执法理念,将市容管理工作与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相结合,带领市大中专院校的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城管志愿服务。发扬青年文明号扶贫助残热心公益的精神,积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在盛夏到来之时组织购买风扇、凉席等消暑用品慰问困难群众,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