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荣勇:
全力推进创城工作 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今年是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届首之年,也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重点,通过全力推进创城工作,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新一轮创建工作从2012年到2014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主要是规划部署,整体推进;第二阶段,(2013年),主要是攻坚克难,巩固成果;第三阶段(2014年),主要是组织复查,迎接考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漳州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认真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时限,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当前,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要抓重点,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有完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文化设施做支撑。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加快 “四横、六纵、两桥”为主干的城市路网建设,加大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的改造力度;逐步增加公交车辆,完善道路无障碍、公交线路等配套设施;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的建设和改造;继续做好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抓紧改造提升一批创城必需的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漳州体育场(馆)、图书馆新馆、博物馆新馆、群艺馆、档案馆等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二要抓关键,持续优化城市环境。城市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城市文明形象。目前,我市的市容市貌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治,重点要治理城市“脏、乱、差”现象。在市容环境上要治“脏”,对主要街道、汽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及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市区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整治,解决垃圾乱倒、摊点乱设、车辆乱放、广告乱贴等脏乱差问题,创建一批文明卫生示范街。在公共秩序上要治“乱”,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治理酒后驾驶、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街”、“公交文明线路”。要加强治安秩序整治,加大重点场所排查力度,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治安防控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市场经营上要治“差”,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共铸诚信”“文明诚信商场”等创建活动,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这些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治理,使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三要抓特色,持续推进生态、文化建设。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生态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部署要求,巩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抓好城市绿化美化,重点加强郊野公园等生态景区建设,打造城市新的亮点。要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防治,搞好内城河治理,使河水变清、堤岸成景。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在旧区改造中重视对历史街区与地段的整体格局和名城风貌的保护,传承历史,延续文脉,彰显特色,着力推进漳州古城项目建设,进一步挖掘闽南文化、漳台文化、海丝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对被列入闽南生态文化保护区项目的挖掘、整理、传承和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坚持把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作为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结合点,进一步提升广场文化水平,带动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的广泛开展,提升漳州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明城市创建。
四要抓基础,持续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创建工作要重心下移,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文明县城(城区),整体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要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坚持城乡共建,突出农民教育,改善综合环境。要积极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教育、建设、管理和服务,完善物业管理,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努力创建一批安全文明小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推进单位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要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开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漳州”竞赛活动,加强“星级示范窗口”建设,提高行业文明创建水平。要持续推进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联动水平。要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劝导、文化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五要抓根本,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之本,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要从文明城市创建实际出发,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组织开展 “文明礼仪进万家”等活动,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文明知识我学习”、“文明秩序我维护”、“文明生活我倡导”、“文明行为我践行”、“文明市民我争当”、“文明创建我参与”等六大行动,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持续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大力实施文明创建示范工程,精心组织开展“感动漳州人物”、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福建好人”等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在各行各业、各个层面树立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市民在创建实践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现代文明新风。
六要抓导向,持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两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标语、设置公益宣传栏、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城区内的公益广告牌、单位、街道和社区的橱窗、版面、墙体标语等各类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起来,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部门要通过发送创建短信,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现象,要予以曝光。要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要加强社会宣传,在城市入口处、主要街道、主要地段、风景旅游点建设和更新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环境氛围,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新的一年已经开启,新的目标已经确定,新起点赋予新使命。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努力开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创业创新、又富又美的新漳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