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大学生网上散布“针刺”谣言被拘
2011年10月20日,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06级本科生皮某某在百度重交吧以“我热,针ci事件居然闹到重庆了”为题发帖,引起许多网友关注并回帖。“针ci”信息很快在该校部分学生中传播,并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情绪。皮某某后来在发出的“个人声明”中说,他在与母亲通电话时,听说老家永川出现犯罪分子疑似用毒针扎小孩的事件,而母亲在电话中一再要求注意安全,于是他在未经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以“‘针刺’闹到重庆”为题在网上发帖。
皮某某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保持警惕,但客观上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皮某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实质,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
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一位陈姓警官说,公民在网上散布和传播“针刺”言论,原则上定性为刑事犯罪。鉴于皮某某是在校大学生,尚未有证据证明皮某某是主观故意,警方才作出这样的处罚决定。
八、“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传言引发恐慌
2011年11月,有人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中传播一条信息: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多人感染艾滋病。此信息一度引发民众恐慌。
对此,卫生部11月16日发表声明称,这一信息纯属谣言。卫生部指出,科学证据表明,艾滋病传播有三种途径,即血液途径、性途径和母婴途径。艾滋病病毒不能通过餐具、饮水、食品而传染。自艾滋病病毒发现以来,国内外没有一例经食品传播艾滋病病例的报告。
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也通过官方新浪微博“平安天山”辟谣称,未发现新疆籍艾滋病人用病血滴进食物投毒的案件。
1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透露,这一信息已经有关部门查明均属谣言,多名捏造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者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经有关部门查明,此信息是河南省洛阳市一李姓男子故意编造并通过手机短信散布传播的,郑州市某公司女职员戚某将收到的手机短信谣言转发到QQ群后在互联网上扩散,李某和戚某及其他编造和传播谣言者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同时,新疆石河子木某、乌鲁木齐刘某、伊犁州张某、巴音郭楞州甘某4人也分别通过手机短信、微博、QQ群大量转发该谣言信息,这4人也依法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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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