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月厦门GDP增长9.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70元
http://wmf.fjsen.com 2012-03-31 10:00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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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刘艳)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经省统计局核定,今年1月至2月份,厦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26.0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91亿元,下降1.3%;第二产业增加值182.49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140.66亿元,增长10.3%。其中,在金融业、其他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位居全省首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0个百分点,比位居第二的福州市高出1.3个百分点。
1月至2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7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6%。收入四大项来源,人均工薪收入5794元,转移性收入1748元,经营性净收入527元,财产性收入271元,分别占家庭总收入的69.5%、21.0%、6.3%和3.2%。
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4997元,增长17.0%,其中居住和医疗保健支出较快增长,分别增长45.5%和65.3%。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市社会消费动力减弱。1月至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3.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3%,增幅比去年同期减少8.0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全省九个设区市中仅厦门的增幅是个位数。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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