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村庄规划全覆盖,3年内旧村和道路沿线面貌明显改善
■不搞大拆大建,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
■整治工作纳入城市建设战役考核内容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26日讯(记者 潘园园) 从今年起,我省将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宜居村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明显改善旧村庄和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建成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村,显著提升群众幸福感和农村宜居水平。
根据《意见》,各地将从解决最迫切、最基本的环境问题入手,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不搞大拆大建,最大限度保留乡土元素,体现农家风情。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2012年,4178个尚未编制规划的村庄将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每个设区市要抓1个以上村庄规划整治建设试点,每个县抓2个以上村庄规划整治建设试点,全省所有乡(镇)、村庄全部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列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013年,2820个1999年前已编制规划的村庄完成规划修编,提升村庄规划水平。全面铺开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和整治,以及村庄规划整治建设,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2014年,继续推进综合整治,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做到“三分两无”,即雨污分流、人畜分离、垃圾分拣、路无浮土、墙无残壁,明显改善全省公路、铁路沿线和村庄环境景观面貌;建立保持公路、铁路沿线以及村庄良好景观风貌和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列入“绿色村庄”创建的村,每个村庄应建设1处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达80%以上。公路铁路沿线两侧要进行绿化美化,高速公路两侧建设20-30米绿化带,过境公路和铁路两侧建设10-20米绿化带,形成有序和富有特色的绿色生态景观。
2012-2014年,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公路铁路沿线整治成效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补助。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城市建设战役考核内容,采用月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每月通报、季度考核。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