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大会在榕召开
3月22日,卫生系统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文明委副主任委员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陈秋立,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林文耀到会并讲话。
2011年12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对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其中,卫生部文明委组织推荐的18个全国文明单位、13个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受到表彰。我省卫生系统受表彰的单位有:省肿瘤医院、厦门市药品检验所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漳州市医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陈啸宏代表卫生部党组、卫生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向全国卫生系统受表彰的各单位表示祝贺。他充分肯定了全国卫生系统围绕深化医改、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体现在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体现在积极创新载体、各项创建活动受到群众欢迎,体现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为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陈啸宏指出,当前要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作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准确把握世情,深刻认识国际形势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的新挑战;要准确把握国情,深刻认识改革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的新任务;要准确把握卫情,深刻认识深化医改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陈啸宏强调,全国卫生系统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当前良好机遇,加快精神文明工作创建步伐;以深化医改为抓手,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发展;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努力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弘扬职业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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