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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将对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工作进行考核
http://wmf.fjsen.com 2012-03-16 10:59   来源:宁德晚报    我来说两句

敖江古田段、闽江古田段、交溪、霍童溪、七都溪……这些蜿蜒流淌过我市的母亲河,是九县(市、区)群众赖以生存的饮用水源。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对各地政府整治这些重点流域水环境的情况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而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当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新修订的《宁德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市政府每年都将对九县(市、区)政府上一年度流域整治目标和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其中,水环境质量占30分,主要考核流域干、支流,饮用水源的水质是否达标;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占10分,主要考核COD和氨氮减排完成情况;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占60分,主要考核列入省、市流域整治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以及省、市确定的重点行业整治任务完成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养殖业污染整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

最终的考核结果,经市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予以通报,并依照有关规定作为当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良”(80分以上)的,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应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市直有关部门适当扣减该地区省、市级统筹的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补助额度;省、市环保部门暂停该地区相关流域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涉及环境卫生的评比为不合格。

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则严肃处理。(记者 林珺)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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