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第2期
http://wmf.fjsen.com 2012-03-16 10:45:28 来源:省文明办
我省出台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意见
本刊讯 2月27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传承雷锋精神、弘扬福建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努力实现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实施意见》确定了我省十项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项目。这十个项目是:召开学雷锋活动工作会议;组织弘扬雷锋精神座谈活动;开展“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开展大中小学生学雷锋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和“福建精神”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开展企业和窗口单位“岗位学雷锋”活动;加强学雷锋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运用文艺形式弘扬雷锋精神;组织“学雷锋、促发展”典型宣传活动;组织雷锋精神研究活动。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面向基层、吸引群众参与,注重结合、增强实际效果,努力形成“人人学雷锋、处处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团结奋斗。 (省文明办)
责任编辑:李琰之